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陈中〔2023〕15号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发放方案
根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发放事项的通知》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发放方案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2021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分配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人员发放金额应高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人员发放金额,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人员金额只能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人员,不得挪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工作人员以福建省人事管理平台人员类别为准。
(二)严格执行绩效奖金政策规定, 突出绩效和贡献, 不搞平均主义。
(三)向工作表现突出、 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切实发挥正向激励导向作用。
(四)考核奖发放等级为优秀、合格两档,202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的奖金在合格的基础上嘉奖 500 元。
(五)最低发放金额不低于 1.5 万元/人。
三、具体分配方案
(一)考核奖发放等级为优秀、合格两档, 考核优秀的奖金在合格的基础上嘉奖 500 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工作人员奖金总额2028670.24元,人均20914.13元,非义务教育阶段奖金总额2141491.37元,人均20060.81元。
(三)2021年新聘用、工作调动、军转或复退安置、退休以及在职死亡等人员,年度考核奖由相应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月计算发放,其中:
1.新聘用的人员,以12月份在编在岗且工资在本市领取为原则。年度考核奖=(现单位年度考核奖人均额度÷12)×本人在现单位实际工作月数。工资为聘用当月下旬发放的人员,按整月计算。
2.市内正常工作调动的人员,由工资关系所属单位分别发放本单位(指调入和调出单位)实际领取工资月数对应的奖金。即:本单位人均年度考核奖额度÷12×所属对象在本单位实际领取工资月数。
3.调入或调出本市的人员,以工资关系为原则发放。
(1)凡1月后调入本市且工资关系已转移的,由本市调入单位按其在本市单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即:所属对象在本市调入单位领取的年度考核奖=(调入单位年度考核奖人均额度÷12)×本人在本市单位实际工作月数。
(2)凡12月前调出本市且工资关系已转移的,由本市调出单位按照本人在本市单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年度考核奖,即:所属对象在本市调出单位领取的年度考核奖=(调出单位年度考核奖人均额度÷12)×本人在本市单位实际工作月数。
四、其他事项
年度考核奖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不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附件: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发放明细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2023年7月4日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2023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