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陈中〔2024〕6号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4年教职工
考核方案
根据晋江市教育局下发的《晋江市教育系统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晋教明电〔2025〕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校2024年教职工考核方案。
一、考核工作领导组
(一)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 长:黄祖铭
常务副组长:庄勋洋
副组长:邹文耀 郑小翔 吴运发 邱文韬
成 员:张建齐 王国松 王振雄 敖娟琴 林志强
骆天福 罗典成 莫洪君 王明辉 卢春晖
韦 鹏 张文哲 王春山 丁鹏腾 刘新文
杨康清 钟勇军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实际工作。
(二)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邱文韬
副组长:林志强
成 员:敖娟琴 张建齐 王振雄 张培坤 陈婷婷
许文林 罗静
考核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年度考核各项工作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二、考核对象
2024年12月各单位在编在册的非市管、局管校级干部与教职工(含2024年12月达龄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1月起执行退休工资的人员)。全市市管、局管校级干部单列考核,不计入所在单位考核基数,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档次名额,由教育局党组统筹安排。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也应参加年度考核,不定档次。
三、等次比例及优秀人数
2024年12月,我校实际参与考核人数为214名(具体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晋江教育系统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优秀比例按15%执行。我校2024年教职工考核,优秀人数为32人。
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分组情况参照季度绩效分组执行,各年段按不超过15%推荐考核优秀教职工对象,具体推荐人数如下:
初一年:任课教师29人,推荐优秀人数为4人,备选对象1人;
初二年:任课教师29人,推荐优秀人数为4人,备选对象1人;
初三年:任课教师31人,推荐优秀人数为4人,备选对象1人;
高一年:任课教师25人,推荐优秀人数为3人,备选对象1人;
高二年:任课教师29人,推荐优秀人数为4人,备选对象1人;
高三年:任课教师28人,推荐优秀人数为4人,备选对象1人;
党建办、办公室、工会5人(含张阿龙),推荐优秀人数为1人;
教务处、教研室17人,推荐优秀人数为2人;
德育处、保卫处、团委会12人,推荐优秀人数为2人;
总务处5人,推荐优秀人数为1人;
行政职员组由校长室结合实际情况推荐备选对象3人;
校长室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年段、处室推荐情况推荐备选对象1人。
以上推荐优秀人数合计29人,备选对象10人。由年度考核领导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在备选对象推荐3人为年度考核优秀对象。
四、考核推荐
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对象采用“自荐+推荐+述职测评”形式进行,各年段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由年段管理组及全体教师共同参加的年段述职测评会,由申报优秀等次人员进行述职测评。由年段管理组根据《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对象量化标准》(附件4)进行年段内部细化量化细则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执行。由年段管理组及全体教师结合测评结果进行推荐。行政职员组分别由校长室会同年度考核工作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参照《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对象量化标准》(附件4)进行推荐。各年段、处室推荐人员应符合《晋江市教育系统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档次评定标准》(附件5)中的条件。推荐完成后,由各年段、处室组织被推荐人员填写《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4年教职工考核优秀对象推荐表》(附件3),由年段管理组及教研组长共同签名后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进行确认。
原则上近三年内获得考核优秀的教师(即获得考核优秀后第四年才能再评考核优秀,详见附件2)、调入本校第一年的教职工及本年度拟提出调动申请的教师,不再作为本年度考核优秀对象。
五、日程安排
(1)3月7日前,按要求填报《非市管、局管职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审核表》(一式三份,附电子档)、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电子档)、《2024年度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档)、《2024年度晋江市事业单位党纪政纪(政务、单位问责)处分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档)、影响优秀档次比例的单位及个人奖惩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花名册》(电子档)、《晋江市2020-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交流情况统计表、花名册》(一式三份),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汇总。
(2)3月10日前,经行政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园网公布本考核方案。
(3)3月8日-3月11日,组织全体参与年度考核对象填写《晋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表格可以电脑填写后打印,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7)。由教职工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一份,具体填表要求参见附件7)并签名后交办公室。
(4)3月10日-3月12日,各年段召开测评会,产生各年段推荐对象,填写《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4年教职工考核优秀对象推荐表》(附件3),经年段管理组确认后送办公室,并同时填写在线汇总表。
(5)召开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会议,根据《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对象量化标准》(附件4)及《晋江市教育系统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档次评定标准》(附件5)对各年段、处室推荐人选及备选对象分别进行量化并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具体时间待定。
(6)3月17日前,公示考核结果。
(7)3月24日,呈送考核结果。
以上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解释。
附件1: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4年教职工考核分组名单
附件2: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1、2022、2023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
附件3: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4年教职工考核优秀对象推荐表
附件4: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对象量化标准
附件5:晋江市教育系统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档次评定标准
附件6:晋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7:晋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2025年3月7日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2025年3月7日印发 |
附件1: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4年教职工考核分组名单
附件2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2021、2022、2023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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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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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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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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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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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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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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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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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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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我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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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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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 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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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班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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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任课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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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荣誉称号或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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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 迹(结合考核标准填写,字数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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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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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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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推荐单位意见”栏:处室推荐需本处室行政共同签字,年段推荐需年段工作组成员共同签字,教研组意见由教研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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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乱收费,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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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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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项目 |
内容 |
观测点 |
量化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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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
自评 得分 |
评议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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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为学生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
师德表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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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
是否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承担选修课、研究性学习、早晚自习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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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
是否积极承担公开课、组织参加各项业务竞赛。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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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
是否积极配合学校达标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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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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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晋江市教育系统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档次
评定标准
一、可直接或优先确定为优秀档次情况
1.当年度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档次;
2.对在重点项目、应急处突表现突出,获得及时奖励记功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直接确定为优秀档次。
二、优秀档次负面清单
(一)因个人问题不能评为优秀档次情况
1.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未达2次或有被评为“较差”等次的;
2.被效能告诫2次及以上的;
3.受到组织人事部门诫勉的;
4.受到纪委诫勉谈话的;
5.受到党内警告或警告处分的;
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二年的;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诚信黑名单的(失信执行人信息现已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请各单位自行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执行法院范围选择全国法院”进行查询);
8.受到调整职务处理及停职检查的;
9.干部不服从组织调训、参训,未能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0.因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工作出现失误或违反有关规定、尚不够党纪政务处分,受到停职处理,或被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的;
1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或岗位调整,经组织谈话、教育1次仍不改正的;
1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扣减年休假后)或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13.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票及不合格票的得票率超过1/3的;
14.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二)因单位问题不能评定为优秀档次情况
1.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而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2.有被晋江市级及以上部门在平时检查督查中通报批评的单位,单位涉及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其中被泉州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也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3.因信访案件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市信访联席会议向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报送《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意见书》的,单位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档次);
4.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九种问责情形之一的,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档次;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该领导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6.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中被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7.对被市委办、市政府办列为落实议定事项严重滞后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8.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的。
三、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情况
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含2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4天(含4天),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当年度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
3.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经查属实的;
4.在各种考核的民主测评中违反规定拉票,经查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或岗位调整,经组织谈话、教育2次(含2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6.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7.量化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60分以上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8.其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
四、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情况
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天(含4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8天(含8天);
2.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情节较为严重,经查属实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受开除党籍、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5.当年度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
6.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7.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经常上班时间办私事,经组织批评教育2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8.上年度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本年度仍无明显改进的;
9.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10.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规定,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煽动或者组织集体上访的;
12.在外事活动或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3.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等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1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组织和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5.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被效能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
16.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工作责任心懈怠,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或工作差错3次及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或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10万元及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7.量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8.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
19.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0.其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不不合格等次的。
五、应确定为不定档次情况
1.受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
2.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三年;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三年;
4.受降低岗位等级、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
5.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或者非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
6.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7.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
8.其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不定档次的。
六、其他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应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档次;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附件11-2
晋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非市管、局管职务)
单位: 考核期限: 2024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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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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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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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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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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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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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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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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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考核结果 |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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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领导 评价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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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作组织 审核 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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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考核 档次 |
考核机: 单位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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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 核人 意见 |
被考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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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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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培训教育情况,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2.个人总结栏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样表
附件11-2
晋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非市管、局管职务)
单位: 考核期限: 2024年度
姓 名 |
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填写六位数字格式或**年*月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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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岗位 |
专技几级 2024年新入职的写未定级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民主党派 群众 |
文化程度 |
最高学历(如本科、专科、研究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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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个人填写(手写或电脑编辑打印均可,如手写要字迹工整、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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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不要删除本行!
签名:个人签名(手写) 2025年3 月 8-11日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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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考核结果 |
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和“不定等次”,具体根据查询结果进行填写。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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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领导 评价 意见 |
专任教师:需教研组长评价意见。 教辅工勤人员:需处室主任意见。 专任教师:教研组长右下角签名(手写) 教辅工勤人员:处室主任右下角签名(手写) 不用签日期 |
||||||
聘用工作组织 审核 意见 |
审核意见内容:留空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办公室主任签名(留空,手写或盖章)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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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考核 等次 |
填表人不用填写
单位负责人签名:校长签名(手写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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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 核人 意见 |
手写“同意” 被考核人签名:(填表人手写签名) |
||||||
备注 |
|
||||||
注:1.培训教育情况,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2.个人总结栏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